《老子》談:五,「天地不仁」4

杨道还 6/09/2024

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;聖人不仁,以百姓為芻狗。天地之間,其猶橐籥乎?虛而不屈,動而愈出。多言數窮,不如守中。

(六)仁

前面講的這些,是為系統理解《老子》而講的思維準備和背景。

天地不仁一句,只有在這個背景中,才能開始講起。沒有系統認識的現代解《老》,多認為老子反對仁。這個觀點從整體全文來看,是不成立的。老子說:「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」(79 章)這顯然是「仁」。《孟子·盡心上》有:「堯舜之仁不遍愛人,急親賢也。」顯然孟子老子所講的仁,與老子所講的天道,不謀而合——聖人法天。

仁是儒家,尤其是孔子,所規劃的一個範疇,其主要特徵在《論語》,《孟子》,和《禮記》有詳備的歸納。仁這個範疇的起因,在仁字的字源裡。仁,二人也,即是指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的互動關係。一切社會關係,都存在著仁,即「二人互動」,這個基本元素。

仁有尺度和層次,在各個層次間存在著相左、相反、甚至矛盾的特徵,不是那麼簡簡單單的一個定義就完了。(參見上篇刀刃的比喻)

孔子所講的仁,是指這二人中有主客,我為那個仁人的情形下,應該怎麼作。顯然,這就需要我有個對自我的認識,如何作主人,然後才能待客。主人都手足無措,那麼也就不知道如何待人,所以,仁又必須首先建立在一個人如何看待、對待、理解自己的基礎之上。孔子和孟子屢次提到「自反」,即是這一部分,仁之心在我。孔子講:「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。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」(《論語·雍也》)這是仁之心在我之後,我又該如何用。

仁之心在我,即仁的體;推己及人,在「二人互動」即仁的用。老子講,「上仁為之而無以為」(38章),所指就是仁的用。有「以為」,即有一定之規,稱不上仁,只能算是義,在某種具體的天時地利人和下,去權宜和合宜。

現代因為客觀和理性主義的氾濫,人往往客觀地去看,理性地分析「二人互動」,因而流於理想主義,而脫離現實:輕輒虛偽——輪到自己了,就完全是兩回事,有另一套主張;重輒如建議食肉糜,失去基本的常識。這是失去自我作為人的一種「偽」上帝視角。這是不仁的一種,不把自己當作人性意義上的人,而當成個超然的不知什麼東西——或者是某種主義者,或者是某種職業者,或者是某種教徒,等等。

程頤說:「仁,推己及人,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於民則可,於物則不可。統而言之則皆仁,分而言之則有序。」仁雖然與愛相通,但有個尺度和層次的問題,不能簡化為一律平等的愛。像墨子那樣的兼愛,平等地愛每個人,就如社會主義烏托邦,即便有小群體努力去實現,也不可能。這種簡化,在理論上和實踐上,都是錯誤的。楊朱的人人為己,雖然好像與墨子相反,但實際上犯了同樣的過度簡化的錯誤。

孟子說:「君子之於物也,愛之而弗仁;於民也,仁之而弗親。親親而仁民,仁民而愛物。」(《孟子·盡心上》)這裡孟子講,對物的愛惜,對民的愛惜,和對父母兄弟妻子的愛惜,是不一樣的。可以說,這些愛惜都因為人有仁之心,但這個仁之用,在不同層次上,有差別,不是同一種東西。如對寵物和兒子,有同樣的愛,那是一種混亂。

仁不僅不同於「遍愛人」,也不能用「愛人」的範疇概括,仁之用還有「惡人」。孔子說:「唯仁者能好人,能惡人。」(《論語·里仁》)孔子這句話,可以直接用基督教的「愛罪人而恨其罪」來開釋。

「二人互動」中還有另一種特別情形,即不把另一人當作人。這就引起了兵的範疇。亞里士多德認為,戰爭就是獵取。這裡的假設就是,對方不是與我等同的人。兵的範疇,追求最大程度上的不平等,如現在所謂的降維打擊:我是三維的,敵人是二維的,我可以打他,他卻打不到我。

在兵的範疇下的「二人互動」,可以分成四種的極端情形:我活你活,我活你死,我死你活,我死你死。只有前兩者可以為法,而人類社會中的戰爭,因為仁的建立,以人為人,漸漸地趨向第一種情形。

綜上,仁包括了我的仁心之體,和這個體的用,用包括:對物,對一般人,對親近的人(存在具體個別聯繫),對惡人,以及對敵人。在不同層次中,有著相反相貌讀得特性。

(七)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

推廣開來,任意兩個人格化的實體之間的互動關係,也可以用仁來概括。注意這裡的人格化是個關鍵。非人的實體,雖然可以人格化,但不是人,不能一切照搬,如尊嚴、榮譽等等。舉例來說,常見的一個光榮屬於朝代、一個偉大的公司、征服自然等等,都是不恰當以至於錯誤的修辭。

天地不仁一句,可以單純解為天之道,也可以分開為「天之道」和「地之道」。「天之道」或「地之道」不是無情或有情的,情是人格化賦予「天之道」的,「Evil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」。「地之利」,地理,不是無偏無倚,不「遍愛」,很容易明白。

以萬物為芻狗一句,有可能是針對人格神而言的,將天地與人格神區分。

老子的道,不同於神。神往往是人格化的,因而有仁義公義之語,如孟子講的「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」,將天神和聖人連言。但神是不可知的,仁義公義與不仁義不公義,都不可知,如上帝與撒旦。

老子的道,也不同於大自然或自然界,這兩者只是天下這一範疇的一部分。「道法自然」(25章)一句,指的是道體,自己是如何(變化或不變),也就是如何(變化或不變),不以天下為轉移,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,也不以神的意志為轉移(見《老子·60章》)。

「天法道」,天之道繼承了道的「自然」,天之道的作用範圍是天下,天下中又以大自然或自然界那一部分繼承了道的「自然」為最多。人類社會也屬於天下的一部分,但既有社會規律——這些來自大自然的;也有大自然中不存在的人為的規則,如善美的標準;而尤其以後者為特徵。

「天之道」本身的基本特徵是有常。孔子說;「逝者如斯夫,不捨晝夜。」荀子《天論》說:「天行有常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應之以治則吉,應之以亂則兇。」

「天之道」之用的基本特徵,是生和殺,有仁也有兵。劉禹錫有詩句:「病樹前頭萬木春」。不管是「萬木春」,還是生老病死的苦難,都是天之道。天地生萬物,但時光也抹去萬物。《世說》中有:「桓公北征經金城,見前為琅邪時種柳,皆已十圍,慨然曰:『木猶如此,人何以堪!』」

「天之道」的生和殺,在《易》即為陽和陰,在佛教即為生和死。無時無刻,天下的萬物都在生和殺,有物出生,也有物死亡。而無論任何一個物,都不是永恆不變的,物發生的變化,也何以看作過去已死,現在又是新生。這是從時間看去,有過去現在未來的不同,佛家多持此說。朱熹說:「陰陽做一箇看亦得,做兩箇看亦得。做兩箇看,是「分陰分陽,兩儀立焉」;做一箇看,只是一箇消長。」(《朱子語類·易·陰陽》)這是從中道看去,每一刻陰陽都還在,不斷消長。不論哪種說法,所講的「變」是一回事,得到「變」,觀其妙,即是不須言語的得魚忘筌;觀其繳,任取一說即可。

專從殺看去,天地當然是不仁的。所以,緊接著天地不仁,老子解釋說,因為天地以萬物為芻狗芻狗是草扎成的祭物,祭祀結束,就丟掉,或燒掉。不論任何文明,火都是祭祀中不可少的。祭物很可能因為要燒掉,而用草來扎成,就像後世直到現代,仍然存在用紙糊成祭物的習俗。祭物唯恐燒不盡,但天地去舊,卻是很徹底而正好的。

(八)聖人不仁,以百姓為芻狗

聖人,在《老子》裡,指的是道的意義上完美睿智的人,有時也指理想中的統治者。李宗吾說,釋道儒皆以返本為務。釋家返本,回到古佛;道家返本,回到混沌未開的人,道家常講遠古的氏族如黃帝,或者莊子至德之世(如有巢氏、燧人氏等)的有從道而得來的「至德」的普通人;儒家返本,回到先王,常講堯舜。

墨家常講大禹,是墨家返本。墨家主張天志在我,主動治物,而兼愛,即遍愛人。韓非子說:「然則今有美堯、舜、湯、武、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,必為新聖笑矣。」這是法家主張,要因時而變,沒有永遠的常聖,而有「新聖」。法家的「新聖」,是徹底地「有以為」——不按照我的法來,就懲罰你。

這些主張,都是各有所得,然而所得卻有根本和優先級別的不同。所以聖人的所指,需要有辨別。老子所講的聖人,「垂拱而天下治」,天下自治而「我自然」。這顯然不同於後世帝王的「治天下」或者「平天下」。拿後世帝王直接代入《老子》,認為聖人即是統治階級,類似於朱元璋注老的淺見,是庸俗的。又有人以為帝王「內用黃老」,即是懂了《老子》,是滑稽的,事實上即便這些帝王,也只是碌碌有以為。

李宗吾認為,老子在先秦百家中為最全,其餘人只是得老子的一體。這個說法是非常透徹的。一個文明,就如一顆大樹,不管幹枝葉花實,不能離開根,老子就如那個根。但根並不包括幹枝葉花實,不是有了道,就萬事大吉了,還要「勤而行之」、「道行之而成」。但沒有道,就不能「知止不殆」,因而「不道早已」。離道這個根愈遠,愈有以為、有用、有直接效果,但愈短視,危害愈大。法家違反「知止不殆」,鼠目寸光,就常有「作法自斃」。李斯感嘆:「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豈可得乎!」後世有宋代宰相李沆,所为慎终追远,與法家正相反。(注 1)

孔子被稱為聖人,是因為他有「至德」:講仁,也知兵。《禮記·禮器》中記載:「孔子曰:『我戰則克,祭則受福。』蓋得其道矣。」孔子知道「數勝得天下者稀, 以亡者眾」(《吳子兵法·圖國》),「能以戰勝而安者,其唯聖人乎」(《說苑·君道》)的道理,所以當衛靈公問陳於孔子。孔子說:「俎豆之事,則嘗聞之矣;軍旅之事,未之學也。」(《論語·衛靈公》)孔子和孟子遇到的這些國君,又有哪個是聖人?所以孟子講:「善戰者服上刑。」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這句話是從孔子的這個意思推演而來,不知這個背景,斷章取義地看就以為孟子迂腐不堪。

聖人不仁一句中的「聖人」是對道有得於心,「至德」的人。「天之道」決定了人間的殺:衰老、疾病、和戰爭,不可避免。「聖人」因為法道,因而也與道一樣「不仁」,不拿「仁」作為恆道。這是老子要講清楚的。孔子講仁,但被人說破「知其不可而為之」(《論語·憲問》),記在《論語》裡。大概「仁」只是孔子的選擇,只求心安。

1.

李沆,宋朝人,時稱「聖相」,有《河東先生集》。馮夢龍《智囊全集·上智部》李沆條记:

宋真宗時,李沆任宰相,王旦爲蓡知政事(副宰相)。因爲西北方的戰事,有時工作得廢寢忘食,王旦感慨地說:「我們怎麽樣才能悠閑無事、坐享太平呢?」

李沆說:「稍有一些憂慮勤苦,才能警戒人心。將來如果西方都平定了,朝廷未必便無事。有句話說:外甯必有內憂。譬如人有疾病,常常發作,就知道憂慮而去診治。我死後,你必儅宰相。與敵人和親是大勢所趨,一旦疆場無事,恐怕君王會慢慢産生奢侈之心。」

王旦不以爲然。

李沆每天呈上各地水旱災、盜賊及不孝作惡的壞事報告給真宗知道。真宗聽了往往慘然變色,很不高興。

王旦認爲這種瑣碎的事不值得讓天子煩心,而且丞相常常稟奏一些不好的消息,拂逆了皇帝的心意。

李沆說:「君主還年輕,應儅讓他知道各地艱難的情況,經常懷著憂慮警惕之心。不然,血氣方剛的皇帝如不沉迷歌舞、美色、珍玩,就可能搞些土木、戰爭、祭神之類的事。我老了,來不及看見;這是你未來的憂慮啊!」

李沆死後,真宗認爲契丹已經講和,西夏也來納款,於是在泰山封禪祭祀,在汾水立祠祭神,大建宮殿,搜集亡失的典籍,沒有個空閑的日子。

王旦親眼看見王欽若、丁謂等人的所作所爲,想槼諫卻已經變成同流,想辤官又覺得皇帝如此厚遇,此時才知道李沆見識的深遠。歎道:「李文靖(沆)真是聖人,看事情那麽遠!」

道還按:李沆智慮深遠,稱他為「聖人」,是從「至德」這個意義上講的。類似地,「勿以惡小而為之」這一句,也是出於慎终追远的考慮。一個人自以為意志足夠堅定,能夠控制小惡,或者積而成習不再自知,或者意志衰弱不能克制時,就成為惡習。很多人的酒、毒癮,即是從自信意志足夠堅定開始,而終於不能自製。「以惡小而為之」的其餘人,只是僥倖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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