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談:二,《老子》之書的體和用2

楊道還 11/20/21

《老子》之書的體和用

《老子》是為侯王寫成,但侯王未必會用。韓非作《解老》、《喻老》前,似乎沒有任何人真正地將《老子》作為經典依據而引經斷事。將《老子》作為治道,始於漢初的黃老之術。

秦始皇雖然看重韓非,但只肯去用《韓非子》中最粗淺的權術,對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一無所知。秦統一六國之後,秦始皇認為銷天下之兵,用甲兵脅迫、嚴苛刑罰、禁錮思想的可道之道,就可以永遠地將皇位坐下去,他說,「朕為始皇帝。後世以計數,二世三世至於萬世,傳之無窮!」(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)這個如意算盤是符合理性和邏輯的,就如遠古的《1984》。但很可惜,秦始皇不知道,可道不可常,有反之動:他的可道之道在他死後三年,即被徹底推翻。

秦朝只維持了十五年,中國人對其的評價,歷來都是殘暴的典型。英文China一詞,有人認為是從秦的發音而來,顯然是牽強附會,一來,秦歷時極短,二來,將人與秦相聯繫,具侮辱意味:自古以來,說秦無好語。

對於秦以後的王朝來說,嬴政所為造成了秦國歷時六百餘載的王族徹底絕滅,這個事實,才是真正能引起他們焦慮的問題,使他們迫切需要得到一個學術上的解釋。顯然,這不是個邏輯能解釋的問題。歷史是半開半閉的問題,但歷史學家總希望歷史有個邏輯確定性,甚至有人走得更遠,要用計量史學,用數學模型——強邏輯來解釋歷史。這當然是南轅北轍。近幾十年,歷史學又歸於敘述性歷史,即是邏輯歷史這種可道之道破產的結果。另一方面,又有人認為歷史是完全偶然的,或者是勝利者寫成的,這另一極端只表現出這些人無能、無知的絕望,這樣的認識顯然不可能產生任何歷史「學」。

對漢初的人來說,秦鑑不遠,法家學術不是一個選擇,而老子所講的「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」(29 章),足以令人警醒。所以漢初的人更傾向於道家,道家人物眾多,用黃老之術,清靜無為,與民休息,造成了文景時代的繁榮。黃老之術是假託黃帝,實際用《老子》的清靜儉約。劉邦的朝廷,儒家參與的人物不多。但儒家的孟軻曾講,「可使制梃(木棍)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。」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這樣「迂腐不堪」的言論,竟然在秦末成為遙遙領先的預言:揭竿而起的確能打敗堅甲利兵的。這足以顯示出儒家也有遠超法家的眼光,為漢武帝的「獨尊儒術」打下了伏筆。其餘如墨家、陰陽家、名家都或羼入這兩家,或不足以與之相爭。

黃老之術是假託黃帝之名,實際用《老子》的道來統攝各種遠古以來的術。術是邑中小路的意思。小路行之而成即是小道,有術即有其妙和徼,就如有其道。如庖丁解牛之術,再進一步,就是道。而老子所講的質樸、靜篤、從善如流往往又是掌握術的訣竅。所以各種術的小道歸於大道,是順理成章的。黃老之術因而集大成,對自然有致用之術,對社會有經世、兵法、謀略之術,對個人有修煉、養生術,等等。佛教初入中國,以道為接引,佛教徒被稱道人,可見道的包含力。

漢武帝雄才大略,他採用儒家,被後世認為「獨尊儒術」,但類似於法家的酷吏也在他當政時興起,或者他的這些作為只是好大喜功,是道家反對的。漢武帝之後,黃老之術隱入民間,有的隱與野,有的隱與市。這也不奇怪,《史記》即稱老子為「隱君子也」。這使黃老思想深刻地融入中國文化各個角落:城鎮、江湖、和山林。即便在朝廷,漢武帝的獨尊儒術,也不能將黃老思想驅除,黃老思想也還有根深蒂固處。在宋代,儒家已經成為聖教的時代,宋哲宗以苏辙將宋神宗比作漢武為侮辱先帝,在场群臣「莫敢救」,只有右相范纯仁(范仲淹之子)替苏辙辩解,「史称武帝雄才大略……不為诋毁。」由這段掌故可見,在宋哲宗的心目中,道家觀點作為準則的份量。蘇轍雖然是儒生,但他寫了《道德真經註》,是儒家中傾向於道家的人物。

漢武帝之後,《老子》的體沒變,用卻發生分裂,形成了道教和道家的不同解讀。當然這兩者並不是那麼涇渭分明的,在嚴格遵循老子的清淨無為,虛極靜篤上是一致的。道教繼承了黃老之術,收攏了丹道修仙、長生久視的養生術、各種方技、符籙等。而道家則形成了老莊並稱的老莊之學。後世稱道教的人為道士,但其實道教的人是真正出世的,不屬於士;而道家人雖被認為是出世的,卻屬於士的階層,「身在曹營」。

筆者對道教的了解非常膚淺,所以這裡只是從道家出發而談。

老莊之學最大的用是得到真正的自我。老子喜歡講「聖人」如何如何,莊子講「內聖外王」。對普通的士來說,內聖才是讀老莊的目的,外王不是。外王只是內聖之用的一種,侯王盡可去學它,莊子不以之為意,借許由之口說,「予無所用天下為。」(《莊子·逍遙遊》)

老莊合流,《老子》始可以為普通人所用,將「內聖」之學轉為「自我」之學。老莊之學也是世人入道的門徑。道教的丹道修仙,也需要把握自我,才能不墮入旁門左道。各種術法,也需有自我的覺醒,才能不被其所困害。

邵雍講,「體無定用,惟變是用;用無定體,惟化是體。」老莊合流後的《老子》,與《老子想爾注》(道教經典,作者未詳),都是《老子》用的發展變化,「惟化是體」,形成了新的體。這就是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在《老子》文本上的應用。現在很多人解《老子》,號稱得到了老子的原意,這本身即是背離《老子》的宗旨的。老子寫下這一本書,頭一句就說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,不是讓人去拿章句作可道、作教條的呀!

那麼這樣的「背離」如何能是合理的?程頤在《易傳序》中講:「體用一源,顯微無間。」這句話的「一源」即是「眾妙之門」的最好的解釋:《老子》原文為「顯」,化用是「微」,兩者「顯微無間」,真意乃現。因為有「一源」的約束,雖然體無定用,也不是隨隨便便什麼樣的用都可以,只有符合那個根本的,才能用。這就像靴子可以這樣那樣穿法,卻不能有冠在頭上之用。

邵雍所講的道理,是中國人獨有的思維的產物;但這個道理的實踐,卻不是,因為這個道理是普遍的。以法律為例,美國和英國的法律屬於海洋法系,其特點是判例法。判例法是「體無定用,惟變是用;用無定體,惟化是體」最好的一個例子。在判例法中,法律通過對眾多法官对具体的法律问题的判例,积累而成。如果一個奇案沒有過類似的判例,那麼法官對此的判決,就成為法律的新的組成部分,即成為法的「體」的一部分。「惟化是體」,美國法律的體總是化的。一椿訟事,想要送到美國最高法院是很難的,因為只有那些特別地異乎尋常的,大法官們才接理。他們的審理,無判例,即是靠「惟變是用」。美國人對重要的文件檔案的保存極其認真嚴格,而這些最高法院的判例,又屬於重中之重,所以保護更加嚴密,以傳之後世。所以著名脫口秀的主持人Stephen Colbert在他的書裡開玩笑,說,你若想不朽,就把官司打到最高法,你的名字就在全世界最嚴密的保護下了,這是讓名字永垂青史最保靠的辦法。

老子講道和用,莊子講德,兩者合在一起,才能「道行之而成」(《莊子·齊物論》)。道行之而成,即是道用之而有徼,這樣的用,需要人去用,需要得到真正自我的人去用,才能有成、有徼。沒有得到真正自我的,如「物於物」的人、被驅使的人、異化的人是不能行之而成的。豎子可以因形勢成名,卻不能成其道。

可以用蘇軾的《琴詩》為例,來理解道、用和人之間的關係。詩云:

   若言琴上有琴聲,

   放在匣中何不鳴?

   若言聲在指頭上,

   何不於君指上聽。

演奏家彈的一曲,到底來自哪裡,樂譜、琴上、還是指上?若說來自三者之一,三者都不發樂聲。正在學習演奏的人,樂譜、琴、指之體都有,卻彈不成調,是缺了什麼?不同的演奏家,彈起同意樂曲,卻不同,這是怎麼回事?答案很簡單,樂曲來自於「用」。這個「用」不在樂譜、琴、指的體之中,而在於演奏的人去「用」它們。

詩歌也是如此。連琴都不需要,平平凡凡的字和典故,有了好的詩人之「用」,就有清新美妙的詩篇。好的詩篇,不僅僅用字,而且煉字,使其更明瞭或者另有新的發明。詩人將一個字翻出的新意,又成為字的一部分,「惟化是體」,就有字義的新的發展。如果認為將字的定義和詞源弄清楚了,就懂了一種語言,就能將世界揭示出來,那是荒謬的,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情。這就像認為將字典中所有字的確切意義都記住了,就成了文學家、詩人。同理,認為將百科全書、維基百科都讀過了,就成了大學問家,也是荒謬的。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的原因即是這個「惟化是體」的用所導致的。

而一個字,經過哲人、詩人、文學家的錘煉和翻出新意後,並不是變成任意一個字。這就像彈琴不能變成繪畫,靴子不會變成帽子戴在頭上一樣,總有個「體用一源」的聯繫在裡面,不是毫無根據的杜撰。所以「用」導致的變和化,是有法則(order)在裡面,不是導致混亂的,而是導致流動、流化、推陳出新。這樣的變化的軌跡,即是道。

以上的討論,不僅僅限於音樂、詩歌,還適用於一切藝術、文學、和創造性的工作。科學上,開創性的探索,也在其中。每天在實驗室裡重複實驗,或者像盧瑟福所講,像集郵一樣的科學工作,卻不在其中。

用比喻來說,《老子》就如樂譜,萬物為琴,行道的人如手指,行之而成如美妙的樂曲。如莊子所言,「庖丁為文惠君解牛,……,砉然嚮然,奏刀騞然,莫不中音。合於《桑林》之舞,乃中《經首》之會。」(清郭慶藩《莊子集釋》疏,「桑林,殷湯樂名也。經首,咸池樂章名,則堯樂也。」)莊子此處,以音樂設喻,不是庖丁弄得刀具出響。

談《老子》,也是如此,談說的人如手指,所講如樂曲。中不中聽,既有談的人的見識,也需知音能賞。人的器官,如眼,只能看到能看到的東西;同樣地,人也只能理解自己能理解的。要想能理解自己不能理解的,「惟變是用」,思維必須有變的餘地。理解《老子》的思維上的準備,需在稍後細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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